传奇手游侵权诉讼主要围绕传奇IP核心著作权展开,发起诉讼的主体多为传奇IP合法持有方、授权运营方,被诉公司涵盖游戏开发、运营、出版等多个环节,不同案件的索赔金额根据侵权情节、运营规模、获利情况差异较大,从数十万元到数亿元不等,以下结合公开案件详情,逐一说明涉及公司及对应索赔金额。
恺英网络及其关联公司涉及多起传奇手游相关侵权诉讼及仲裁,既有作为被诉方卷入纠纷,也有作为申诉方发起维权,核心纠纷围绕传奇IP授权合法性及侵权赔偿展开。其中,恺英网络控股子公司上海恺英曾与株式会社传奇IP发生仲裁纠纷,上海恺英作为申诉方,就株式会社传奇IP的无效授权及恶意诉讼行为发起仲裁,最终获得终局裁决支持,株式会社传奇IP需向上海恺英支付多项赔偿,包括2.245亿元人民币赔偿金、135万美元法律费用、46.85万美元仲裁费用及23.425万美元额外仲裁费用,同时需以2.245亿元为基数,按年利率5.33%的单利,承担自指定日期起至付款之日止的利息,累计赔偿金额超3.41亿元人民币。
该案的背景是上海恺英曾与株式会社传奇IP签署传奇手游及页游授权协议,后因该授权被认定为无效,双方陷入长期纠纷,株式会社传奇IP曾对上海恺英及其关联子公司浙江欢游、浙江盛和等发起多起诉讼,试图施压,而上海恺英积极应诉并发起仲裁,最终获得胜诉及高额赔偿。后续双方曾签订和解协议,约定上海恺英支付一定和解金后,双方终止相关法律行动,此前判决及仲裁确定的债务均视为履行完毕。
除上述仲裁案件外,上海恺英也曾被株式会社传奇IP以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为由起诉,该案历经一审、二审及再审,最终最高院驳回上海恺英的再审申请,判决上海恺英需对浙江欢游的相关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,涉及本金4.81亿余元及40万元律师费,后该案件随双方和解协议的履行而结案。
另一类典型案件是小型游戏公司因开发、运营“换皮”传奇手游,涉嫌侵犯传奇IP著作权被起诉,涉及公司多为中小型开发、运营及出版企业,索赔金额相对较低,但判决结果均支持IP持有方的维权诉求。其中,某起案件中,原告为韩国注册的甲娱乐公司及其关联乙管理公司,乙管理公司继承了甲娱乐公司享有的《热血传奇》全部知识产权,被诉方为A公司、B公司、C公司、D公司四家关联企业,四被告共同推广、运营一款名为《某说》的手游,该手游使用“传奇”字样宣传,且在角色设定、场景、道具等核心元素上与《热血传奇》构成实质性相似,涉嫌侵害改编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。
原告方针对该四起被告公司发起诉讼,要求其停止侵权、刊登声明消除影响,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。法院经审理后认定,《某说》手游构成侵权,但B公司因在取证前已转让涉案网站,未承担责任,最终判决C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70万元,A公司、D公司对其中50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,该案一审判决后,被告提起上诉,二审维持原判,目前已生效。
还有一起涉及个人及关联团队的传奇手游侵权案件,刘舜、姚昶等9人设立游戏工作室,未经授权私自架设服务器,发布与《热血传奇》高度相似的《御风传奇》手游,吸引玩家充值注册,涉案经营流水达6000多万元,相关人员从中抽成约500万元。该案由检方以侵犯著作权罪提起诉讼,索赔金额围绕涉案流水及非法获利确定,涉案金额高达6000多万元,目前该案已开庭审理,庭审中主犯辩护律师做无罪辩护,辩称现有证据无法证明被告侵犯著作权及下载源代码,案件仍在进一步推进中。
此外,传奇IP核心持有方之一的盛趣游戏(其关联公司蓝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获得亚拓士授权),也曾针对多款侵权传奇手游的开发、运营公司发起诉讼。盛趣游戏作为传奇IP在中国大陆的独家授权方,针对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传奇IP核心元素、开发运营传奇类手游的公司,均会发起维权诉讼,涉及的被诉公司涵盖全国多个地区的中小型游戏企业,包括游戏开发公司、运营公司及部分出版公司。
这类案件的索赔金额根据侵权手游的运营规模、流水情况而定,多数案件索赔金额在数十万元至数百万元之间,部分运营规模较大、流水较高的侵权案件,索赔金额可达千万元级别。例如,某款侵权传奇手游运营时间较长、累计流水较高,盛趣游戏针对其开发及运营公司发起诉讼,索赔金额达800余万元,最终法院结合侵权情节、获利情况,判决被诉公司赔偿盛趣游戏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600余万元。
娱美德相关关联公司也曾作为诉讼主体,针对传奇手游侵权行为发起诉讼,被诉公司多为未经授权使用传奇IP进行手游开发、运营的企业。娱美德作为传奇IP的原始著作权人之一,与另一著作权人亚拓士及其关联公司就IP授权权限存在长期纠纷,但这并不影响其针对未经任何一方授权的侵权行为发起维权。这类案件的索赔金额多在百万元级别,具体根据侵权手游的运营情况、侵权情节轻重确定,部分案件因双方达成和解,最终赔偿金额低于初始索赔金额。
综合来看,传奇手游侵权诉讼的被诉公司主要分为三类:一是大型游戏企业及其关联公司,因IP授权纠纷卷入诉讼,涉及索赔金额多在亿元级别;二是中小型游戏开发、运营、出版企业,因开发“换皮”传奇手游、擅自使用传奇IP元素被起诉,索赔金额多在数十万元至数百万元;三是个人或小型工作室,因私自架设服务器、运营侵权传奇手游被起诉,涉案金额及索赔金额根据非法获利情况确定,可达数千万元。
发起诉讼的主体主要是传奇IP的合法持有方及授权运营方,包括株式会社传奇IP、娱美德相关公司、亚拓士相关公司、盛趣游戏及其关联公司、恺英网络及其关联公司等,这些主体均围绕传奇IP的著作权及授权权益展开维权,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,追究侵权公司的责任,索要相应赔偿。
不同案件的索赔金额差异较大,核心影响因素包括侵权持续时间、侵权手游的运营流水、非法获利金额、IP授权费用标准、维权合理支出等。通常情况下,侵权持续时间越长、流水越高、非法获利越多,索赔金额越高;大型企业之间的IP授权纠纷,因涉及授权费用及后续损失,索赔金额往往远超中小型企业及个人侵权案件;而小型企业及个人侵权案件,索赔金额多以非法获利为基础,结合维权成本确定。
需要说明的是,部分传奇手游侵权案件会在诉讼过程中达成和解,双方协商确定赔偿金额,此类案件的最终赔偿金额通常会低于初始索赔金额,和解后双方会终止诉讼程序,侵权方需停止侵权行为,同时支付约定的赔偿费用。此外,部分案件因侵权证据不足、侵权情节较轻,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会低于原告方的索赔金额,具体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。

